男子販毒被抓獲 掏出“斷牙”稱被警察逼供認罪
最后更新:2015-05-14 23:33:26來源:紅網唐立(化名)販賣毒品被民警當場抓獲,兩名吸毒人員小王和阿青也指證是他提供貨源。人證物證俱在,在公安機關,唐立畫押認罪。
只是沒想到,當案件移送至檢察機關后,唐立喊起了冤:“我是被民警逼供才認罪的!”說著還從口袋里掏出了一顆門牙。
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昨日,記者從石峰區檢察院獲悉,通過進一步審訊追查,發現唐立并無冤情。5月6日,該院以涉嫌販賣毒品罪,對唐立批準逮捕。
面對公安他招了,面對檢察官他說“冤”
3月21日晚,石峰公安分局井龍派出所民警在辦案過程中,發現唐立有販毒嫌疑,并在唐立攜帶毒品與阿青交易時,將兩人當場抓獲,并在唐立身上搜出冰毒1克。
面對公安人員的審訊,3月22日,唐立承認了販毒事實。阿青和另一名吸毒人員小王也指證唐立販毒。案件隨后移送至石峰區檢察院。
4月23日,負責此案的范檢察官提審唐立時,唐立卻改了口風。“我被公安打了,被逼供的。”唐立說著,還從口袋里掏出一顆門牙,他說3月22日中午民警審訊他時,因為自己一直喊冤,民警便將他帶出審訊室狠揍了一頓,門牙就是當時掉落的。之后他不得已才簽字認罪。
那為何阿青和小王也作證了?檢察官一問,唐立更顯得委屈了。他說,小王和自己有矛盾,這么說是陷害他。至于阿青,他當時只是帶著毒品出去和阿青見面,并沒想過要賣出去,性質完全不同。
因存在“消失的20分鐘”疑點,檢方不批捕
記者了解到,一般來講,如果販賣、運輸毒品,無論數量大小都構成刑事犯罪。但如果只是非法持有毒品,則需要達到一定數量才構成刑事犯罪,不然只處以治安拘留。
到底唐立有沒有被逼供?檢察官再次調取警方對唐立的審訊監控發現,3月22日中午,唐立有20分鐘時間走出了審訊室,期間的情況公安機關沒有提供監控視頻。
唐立回來后沒多久,便承認了犯罪事實。這20分鐘的監控空缺,成為關鍵的疑點。
為了防止錯批,4月28日,石峰區檢察院對唐立作出存疑不捕的決定,只同意對其監視居住。
警方查找視頻資料力證清白
“他當時還問我們,是不是可以回去上班了?顯得很高興的樣子。”范檢察官告訴記者,唐立當時認為,對于他的案件已經告終,但其實不是這樣。就在當天,石峰區檢察院和石峰公安分局專門召開了會議并明確,要想證明唐立的販毒事實,公安機關需要提供“消失的20分鐘”的視頻證明,以及唐立之前的販毒交易記錄等相關資料。
對此,石峰警方緊急調取了當天監控視頻記錄。視頻顯示,那20分鐘,唐立就坐在派出所走廊的木沙發上休息,一旁有民警值守,期間無任何身體接觸,可以排除警方對其刑訊逼供的可能。同時,石峰警方還搜集了唐立審訊期間的體檢報告,以及唐立和小王的毒品交易記錄。
直到5月6日,在重新審查全部案卷材料后,石峰檢察院再次對唐立提起審訊,這時唐立才終于承認,他曾在今年2月到3月兩次販賣毒品給小王和阿青,斷牙是自己進入看守所時不小心撞掉的,當時把牙齒保留了下來。
一問犯罪事實就要休息,監控早已對準他
“我們在審訊過程中,就發現他有逃避交代犯罪事實的傾向,所以一直都很謹慎。”昨日,石峰公安分局井龍派出所民警告訴記者,當天他們審訊時,每每問到唐立販毒的一些情況,他便稱“要休息、餓了、要上廁所”逃避回答,在唐立要求離開審訊室去休息時,民警就將走廊的監控攝像頭對準了他。(株洲晚報記者 伍靖雯 通訊員 牡丹 郭雯 范福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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