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區半年來13名黨員醉駕被刑罰和處分
最后更新:2015-07-03 00:14:16來源:澎湃新聞
澎湃新聞記者 陳伊萍 通訊員 孫皓
2013年至今,松江區共有1名處級干部、7名科級干部因為醉駕而受到黨紀和政紀的處理。 澎湃新聞記者 趙昀 資料
2015年1-6月,上海松江區有13名黨員因醉駕被刑事處罰和黨紀處分,占1-6月立案總數的20.9%。
松江區紀委統計發現,盡管紀委之前已通過多種形式加大了警示宣傳力度,醉駕比例較往年有所下降(2014年立案79例,其中醉駕23例,占29.1%;2013年立案51例,其中醉駕15例,占29.4%),但從目前情況看,醉駕所占比例還是比較高。從2013年以來呈現的趨勢分析,公職在身的黨員干部醉駕案例較少,大部分醉駕發生在農村黨員或企業黨員群體中。
例如,楊某是一名公司工程師,2013年5月,他酒后駕駛輕便摩托車與一行人發生碰撞,民警到達現場后對其進行血樣鑒定,確定屬于醉酒駕駛。為此,楊某不僅受到了刑事處理,也被開除黨籍。
又如,高某某是一名家庭農場主,一次酒后他駕駛兩輪摩托車被民警攔下,經血樣鑒定,他的血液中乙醇含量達到1.03㎎/ml,屬醉酒狀態。次年,高某某被開除黨籍。
“農村和企業黨員,因沒有公職的約束,往往對此類行為更易輕視。甚至有些人,對法律的認知還不完全,以為酒后駕車只要不出事故就沒有問題,或者以為駕駛輕便兩輪摩托車不屬于機動車,這從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們對黨員教育還存在一定的薄弱環節。”松江區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根據黨紀政紀對因醉駕被法律處罰后的處分規定,中共黨員犯危險駕駛罪,并依法受到刑事處罰,其行為嚴重違犯了黨的紀律,要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在采訪中發現,有一些外界眼中的“高知”黨員也會冒著風險違反黨紀國法。比如,鄭某是松江區一名在校教師,甚至擁有高級教師稱號。然而,今年2月,他被交警發現醉酒駕駛,血液檢測乙醇濃度超標,構成危險駕駛罪。
也有一些本擁有大好前景的公務人員因酒后駕車被嚴肅處理,既丟了黨員的榮譽,更丟了工作。馮某原是一名村官,2013年被錄用為公務員,案發前為某鎮農業服務中心副主任。2013年他酒后駕車與自行車發生碰擦,經檢測,血液乙醇濃度2.71㎎/ml,遠遠超過0.8㎎/ml醉酒駕車的指標門檻。隨后,馮某不僅被開除黨籍,也被行政開除,丟了“官帽子”。
2013年至今,松江區共有1名處級干部、7名科級干部因為醉駕而受到黨紀和政紀的處理。
“對黨員來說,黨規黨紀嚴于國家法律,只要觸碰到了這兩條底線,就要受到應有的黨紀處理。”松江區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各級紀檢監察組織要充分利用發生在身邊的典型案例加大警示教育的力度,繼續嚴格執行相關黨紀要求,對酒駕醉駕黨員嚴懲不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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