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樓市進入“史上最嚴”整頓期

最后更新:2015-05-31 22:07:04來源:南方周末特約撰稿 張祚鵬

唐山遵化宏偉名都三期項目,無規劃、國土、住建等部門的審批手續,私自組織拆遷、施工。遵化市稱2014年11月7日,已責令其停工。但記者采訪時,看到有工人在工地施工。 (張祚鵬/圖)

 

 

2015年5月8日,石家莊市政府發布的《關于加快推進房地產開發建設違法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意見》,被行業內部認為是石家莊房地產市場整治以來,政府出臺的級別最高、覆蓋最全、力度最大的整治方案。因文件編號為“石政發[2015]8號”,也稱“8號文”。

除了上述三“最”,南方周末注意到“8號文”最強調的是“快”。全文中出現“加快”“盡快”等字樣18處之多,目的在于爭取在2015年年底前,讓盡可能多的違法開發項目(詳見《南方周末》2015年5月7日《難產的房子》一文)補辦手續,減少違法建設存量。

“我研究‘8號文’后發現,只要開發商好好配合,手續應該很快就補好了。”石家莊環島豪庭的一位購房者說。

為在短時間內實現減少存量,“8號文”要求當地縣、區管理主體加快整改,市直各個審批部門加快辦證,開發商要加快完善手續。

石家莊市政府在“8號文”中一連用三個“加快”,提出整改工作首要原則是“依法依規”,嚴格執行城鄉規劃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堅決不能以違法方式解決違法建設。同時,要確保專項整治政策和各環節工作公開透明,讓整個整治活動在“陽光”下運行,堅決杜絕“暗箱”操作。

即便是這樣,購房者仍不放心。5月12日,環島豪庭數十位購房者獲得回復:環島豪庭因容積率超標,只需繳納罰款即可入住,目前已安排開發商與規劃部門核對罰款金額。

河北省一位資深房地產行業律師認為,政府想通過“8號文”告訴大家當前對整頓房地產行業亂象是下了很大決心的,力度也是空前的。“政府希望通過讓開發商交罰款,補手續,最終實現合法化,購房者也能因此辦理房產證,但前提是開發商得有錢交才行。”該律師表示,通過其接觸的案例來看,石家莊很多開發商本身資金有限。

《南方周末》2015年5月7日《難產的房子》一文。 (南方周末資料圖/圖)

《南方周末》5月7日報道的北城山水項目正在補辦土地手續。開發商在“告業主書”中說,摘牌保證金1.94億元,開發商自籌了7400萬,還差1.2億元,需購房者在5月11日前把房款繳至全額的75%。并直言,如果湊不齊保證金,摘不到牌,房子沒有手續無法開工,交房那是遙遙無期的事情。

“通過補辦合法手續,實現對違法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的合法化追認,是符合我國法律規定的。”西南政法大學經濟貿易法學院副教授、中國房地產研究會會員沈萍介紹,從實際操作角度來說,石家莊市政府對其轄區內九成以上的房地產項目存在違規違法開發問題不可能全部進行合法化追認。“8號文”中也做了區分,對于部分違法的,已經在建的要加快手續辦理促發展;對于惡意違規的,完全違法的,則要堅決拆除或依法沒收非法所得。

針對“8號文”,沈萍認為嚴格意義上講,仍有一些規定是有瑕疵的。例如,有些項目可以不再補辦招標手續,有些項目涉及供地前置要件的地震、環保部門意見可不予提交等等。根據國家法律規定,進行合法化認定,補辦手續必須是嚴格依法補辦,并要罰款。但作為政府決策部門來說,考慮到整改時限以及社會穩定等因素,進行符合當地歷史因素的寬松化調整是可以理解的,也是為了便于政府執行。“如果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對任何特殊情況都不管不顧,搞‘一刀切’,反而可能會出現不好的狀況。”

深圳市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王峰認為,為了盤活違規違法開發的項目,政府采取一些“下限罰款”“加快辦證”等措施,需要明確的是“必須要在法律框架以內”,深圳也有類似問題,政府當時也出臺了很多解決辦法,但都是通過了人大常委會的,這樣才具有法律效力。

沈萍表示,若通過人大常委會的表決當然會更好,從長遠來看,也有利于整個房地產市場的規范。但就目前石家莊房地產行業現狀,政府出臺的這個工作意見,是足以滿足政府部門作為辦公依據使用的。能否真正實現違法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合法化確認,還要看接下來石家莊政府能否堅決按照“8號文”,嚴格依法補辦手續。

至于石家莊房地產市場是否會因此走上良性循環的發展軌道,沈萍認為,這取決于對增量違法項目的控制,是否能夠像文件中說的,“零容忍”,嚴肅追究監管不力、失職瀆職的部門和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