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龍又一城”風波:消費者知情權不容肆意侵犯

最后更新:2015-07-24 13:51:34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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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上午,鄭州市高新區“升龍又一城”售樓部門再遭業主圍堵。事因系該小區二期延遲交房、違約金低等。

    摘要:近期發生的鄭州“升龍又一城”業主維權風波,暴露出房屋買賣雙方信息不對稱的真實現狀,這樣的風波在業內絕非孤例。開發商售樓在前,變更規劃在后,盡管最后規劃變更通過了相關部門審批,但在規劃變更直至最后合法化的過程中,業主的知情權包括自身權益也實實在在地被漠視和侵犯,直至釀出一起起的維權風波甚至引發沖突。業主的維權方式或許過激,但問題的核心,如何消除這種人為導致的信息不對稱、如何保障業主知情權,避免此類事情重演,應是政府相關部門的職責所在和開發商的業界良心彰顯。

    一、輿情綜述

    據《大河報》等媒體報道,近日,鄭州“升龍又一城”百余名業主認為開發商違規變更規劃并蓄意合同欺詐,聚集在售樓部前進行維權。開發商先是全然否認業主質疑,并拒絕其維權訴求,后又承認存在“未通知已買客戶變更規劃”的問題,鄭州市高新區管委會規劃局對此未做公開解釋。

    7月5日,一百多名業主聚集在“升龍又一城”售樓部前進行維權。業主認為開發商存在違規變更規劃、蓄意合同欺詐等多個問題,并據此提出取消地面停車位、恢復綠地、人車分流等維權訴求。

    7月9日,“升龍又一城”開發商發布《致升龍又一城A/B區業主的公開信》,回應業主質疑。信中稱,“升龍又一城”開發建設銷售手續完備,不存在違規變更規劃、合同欺詐等問題,無法滿足業主相關訴求。同日,鄭州市高新區管委會規劃局一相關負責人表示,“升龍又一城”五證俱全,無違規變更規劃行為。

    開發商和規劃局的回應未能消除業主質疑,輿情事件持續發酵。7月17日,投訴“‘升龍又一城’變‘又一坑’”的一篇長文發布并被紛紛轉載。文中指出,“升龍又一城”官網圖示與目前規劃建設出入較大,圖示中顯示不存在9#樓,6#、7#樓分別規劃為3個單元、1個單元,而在實際建設中則均是2個單元。

    對此,“升龍又一城”一銷售代表承認,在5#樓、8#樓銷售后存在修改小區規劃、修改前未通知已買客戶的情況。同時再次強調,“升龍又一城”住宅樓滿足各項指標要求,并報規劃局審批通過,不屬于違規建筑。對“合同欺詐”問題,該銷售代表堅持認為,雙方應按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繼續執行。

    二、輿情觀察

    據新華網網絡輿情監測系統監測發現,自7月5日至20日,以“升龍又一城”、“維權”為關鍵詞的相關輿論約34篇,其中論壇數據類型近半,主要集中在騰訊論壇、鳳凰論壇、鄭州搜房網等站點,輿論最高峰出現在7月5日,7月17日再次出現輿論高峰。

    以“升龍又一城”、“維權”為關鍵詞的相關微博約240條,主要集中在新浪微博,微博議論頂峰出現在7月5日,7月17日、19日,再現微博議論高潮。

    比較網絡輿論趨勢圖、微博議論趨勢圖發現,二者走勢較為一致,波峰、波谷相當吻合,即“升龍又一城”業主維權風波發生當日,輿論達到最高峰,沉寂數日后,隨著7月17日業主維權消息再出,輿論又掀高潮。

 

    圖1、網絡輿論趨勢圖

    (注:數據來源于新華網網絡輿情監測系統,時間:2015年7月5日-7月20日)

 

    圖2、微博議論趨勢圖

    (注:數據來源于新華網網絡輿情監測系統,時間:2015年7月5日-7月20日)

    據新華網網絡輿情監測系統監測數據顯示,對“升龍又一城”業主維權風波,負面輿論評價達47.1%,正面評價僅8.8%。網友議論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點:

    揭露開發商欺騙業主行為,如網民“劍舞春秋888”說,“升龍又一城”開發商惡意延期交房,違約金才萬分之0.1,還私改規劃,增加一棟樓,并出售人防工程和停車位;表態將繼續進行維權,如網民“NJ藍色雨”說,“升龍”的良知都哪里去了,“升龍又一城”的業主們將維權到底;也有網民譴責政府監管不到位,如網民“小瓶蓋gg”說,真沒法理解,政府都是怎么監管這些開發商的。

 

    圖3、輿論評價圖

    (注:數據來源于新華網網絡輿情監測系統,時間:2015年7月5日-7月20日)

    三、輿情評析

    對業主所提“違規變更規劃、蓄意合同欺騙”等質疑及相關訴求,7月9日,“升龍又一城”銷售部一負責人在接受本網輿情分析師采訪時予以否認,并出示了規劃圖等相關手續,明確表示無法滿足業主維權訴求。該負責人同時對業主所供“證據”提出質疑,稱“從未見過業主所說圖示”。鄭州市高新區管委會規劃局一馬姓負責人也對本網輿情分析師表示,該小區規劃建設手續齊全,不存在業主所說“違規變更規劃”的問題。

    而在7月17日,“升龍又一城”一銷售代表卻承認,在5#樓、8#樓銷售后存在修改小區規劃、修改前未通知已買客戶的情況。目前,鄭州市高新區管委會規劃局對此未作公開解釋。

    開發商說法前后不一,監管部門沉默失聲,業主質疑不斷,輿論似有持續惡化之勢。涉事各方在“陳述”自己的觀點與證據時,宛如一出“羅生門”。最終的結果似乎是:政府相關部門按程序辦事,無責;開發商變更規劃最終獲批,合法;而業主的維權方式似乎過激,訴求不受支持。

    (一)消費者知情權不容肆意剝奪

    信息不對稱是引發業主維權行為的關鍵因素。從單個購房行為來看,信息或許是較為充分的,規劃建設手續依法必須公示,購房者能輕易查到,可綜合樓盤信息及自身情況決定購買意愿,這是一個靜態行為;而開發商規劃、建設、銷售則是一個動態過程,在此過程中,如小區規劃、購房合同都存有變更可能性。

    在《致升龍又一城A/B區業主的公開信》中,“升龍又一城”開發商以結果合規來論證過程合規,證據錯位,難以服眾。果不其然,輿論短暫沉寂后再次反彈。在多方壓力下,“升龍又一城”相關負責人最終承認存在“未告知已買客戶規劃變更”的問題。

    在國內房地產市場,一直流行著邊開發、邊規劃、邊報批的開發模式。對于開發商而言,這種模式既能節約開發成本,又能減少市場風險,因此深得許多開發商的“歡心,但消費者知情權就這么被直接漠視了。

    缺乏充分及時的信息披露,有意無意忽略消費者的知情權,是許多爭議糾紛出現的重要原因。由于購房者的天然弱勢,除開發商要盡力履行告知義務外,作為監管方的政府部門理應暢通溝通渠道,保障信息公開,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這也是政府相關部門的職責所在。

    (二)要信“訪”,更要信“法”

    在維權時,由于較為一致的利益訴求,很多業主共同參與維權,并采取媒體曝光-政府施壓-開發商整改的維權模式,這是信訪機制漸趨“失靈”情勢下的“變相”信訪。

    普遍有“槍打出頭鳥”擔憂的業主們希望通過這種方式,引起監管部門和開發商關注,并促使其迫于輿論壓力,做出有利于業主的改變。這是信息時代的“青天思維”,而不是世勢所趨的“法治思維”。基于“青天思維”的維權方式,無論聲勢多么浩大、輿論多么喧囂,在最終解決問題時,協商談判也好,訴諸法律也罷,最終都要講證據、論法理,從而找到公正客觀的解困途徑。

    值得思考的是,是什么引發了這種維權思維?如此維權對整個社會將帶來何種影響?最終是否一定有利于問題解決?這應是全社會共同反思的重大問題。

    (三)維護消費者知情權,政府部門應有作為

    在采訪中,鄭州市高新區管委會規劃局一官員表示,該小區各項手續齊全,不存在業主所說“違規變更規劃”問題。一句“手續齊全”,將開發商和自己的責任摘得干干凈凈。但若是如此,為何又會引起偌大的風波呢?

    讓信息在陽光下“閃光”是法治社會的基本要求,也是“醫治”“信息失真癥”的最好藥方。及時發布、公開相關信息,減少信息不對稱,就是在維護各方權益,就是在捍衛消費者的“知情權”。在“升龍又一城”業主維權風波中,開發商是否存在邊建設、邊規劃、邊發布問題?開發商在信息發布中是否存在信息失真現象?是否因此造成房屋買賣雙方信息不對稱?這些問題既考驗著政府部門的責任擔當,也折射出監管執法層面的制度漏洞。

    7月2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要創新事中事后監管,實行“陽光”執法。各級部門應努力貫徹這一要求,讓各類市場主體尤其是消費者逐漸擺脫“信息不對稱”的“陰霾”,更多沐浴“信息公開”的“陽光”。

新華網河南頻道輿情分析師 郭東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