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談法治觀念:改變遇事不找法而找人的現象
最后更新:2015-05-14 23:18:29來源: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在一系列講話中闡述了嚴格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指出“我國是個人情社會,人們的社會聯系廣泛,上下級、親戚朋友、老戰友、老同事、老同學關系比較融洽,逢事喜歡講個熟門熟道,但如果人情介入了法律和權力領域,就會帶來問題,甚至帶來嚴重問題。” 習近平說:“引導群眾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逐步改變社會上那種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人的現象。”。他還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誰都沒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近日,《習近平關于全面依法治國論述摘編》出版,該書摘選自習近平講話、報告、批示、指示等30多篇重要文獻。其中,該書第六篇重點論述增強全民法治觀念,使尊法守法成為全體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覺行動,部分精彩講話如下:
要引導全體人民遵守法律,有問題依靠法律來解決,決不能讓那種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現象蔓延開來,否則還有什么法治可言呢?要堅決改變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現象,誰違法就要付出比守法更大的代價,甚至是幾倍、十幾倍、幾十倍的代價。當然,這是一個過程,要逐步在廣大干部群眾中樹立法律的權威,使大家都相信,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訴求,通過法律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結果。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2013年2月23日)
法律要發揮作用,需要全社會信仰法律。盧梭說,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里。我國是個人情社會,人們的社會聯系廣泛,上下級、親戚朋友、老戰友、老同事、老同學關系比較融洽,逢事喜歡講個熟門熟道,但如果人情介入了法律和權力領域,就會帶來問題,甚至帶來嚴重問題。
——《嚴格執法,公正司法》(2014年1月7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721頁
要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引導群眾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逐步改變社會上那種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人的現象。當然,這需要一個過程,關鍵是要以實際行動讓老百姓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貴,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訴求,就能通過法律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結果。
——《嚴格執法,公正司法》(2014年1月7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722頁
只有樹立對法律的信仰,各族群眾自覺按法律辦事,民族團結才有保障,民族關系才會牢固。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問題,有不少是由于群眾不懂法或者不守法釀成的。這些矛盾和問題,雖然帶著“民族”字樣,但不都是民族問題。要增強各族群眾法律意識,懂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誰都沒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在中央民族工作會議暨國務院第六次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上的講話》(2014年9月28日)
——在福建調研時的講話(2014年11月1日),《人民日報》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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