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再提“改革方法論”有何新信息?
最后更新:2015-06-20 00:09:25來源:中國新聞周刊
除了國企和司法改革兩個議題外,習近平還提到了一個改革的方法論,即改革需要試點,而試點要服務于全局。圖/新華 圖片編輯/董潔旭
習近平再提“改革方法論”
《中國新聞周刊》記者/韓永
6月5日上午,習近平主持召開了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三次會議。除了國企和司法改革兩個議題外,習近平還提到了改革的方法論,即改革需要試點,而試點要服務于全局。
在過去三十多年,這兩者之間的關系,演繹出中國改革的基本路徑。如今,改革的深水區特性,加之依法治國的約束,為兩者的關系又加入了一些新的變量。
頂層設計和基層探索互動
在6月5日的會議上,習近平對改革試點的闡述,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說試點與全局之間的關系,主要有兩個內容:一、試點對全局很重要,“試點能否邁開步子、趟出路子,直接關系改革成效”;二、試點是為了全局。“基層探索要關照全局。發揮好試點對全局性改革的示范、突破、帶動作用。”
強調將基層探索與頂層設計相結合的觀點,習近平此前曾有闡述。
在去年12月2日的深改組第七次會議上,習近平說,改革開放在認識和實踐上的每一次突破,無不來自人民群眾的實踐和智慧,要鼓勵不同區域進行差別化試點,推動頂層設計和基層探索良性互動。
而強調各項工作要服務于全局,也是習近平的一貫思路。在1個月前的第12次深改組會議上,他說,要正確把握改革大局,從改革大局出發看待利益關系調整,要自覺服從改革大局、服務改革大局。
上述兩種觀念,決定了改革的輕重緩急。
在6月5日講話的第三部分,習近平將試點的重頭戲,放在了教育、就業、醫療、社會治理、創新創業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方面,同時要求,“對涉及風險因素和敏感問題的改革試點,要確保風險可控。”
在去年12月2日的第七次深改組會議上,習近平在談到試點的切入點時說,要“善于從群眾關注的焦點、百姓生活的難點中尋找改革切入點”。
在深改組第十次會議上,習近平又提到“讓人民群眾(對改革)有更多獲得感”。這一次點出的教育、就業等五個領域,算是對上述要求的具體化。
但對敏感問題的試點要“確保風險可控”的提法,尚未見其在此前公開的講話中提及。由于對“敏感問題”未見明確的界定,有人擔心,官員在執行中可能會做出傾向于保守的把握,即“可為可不為者,不如不為”。
若如此,則那些公眾期待多年但利益關系復雜的改革,可能就會因為官員的保守判斷而失去了試點的機會。
習近平的上述觀點,也體現在其6月5日的第二部分講話中。他說,對一些矛盾問題多、攻堅難度大的改革試點,“要科學組織”。同時,改革試點要注意同中央確定的大的發展戰略結合起來。
在講話的最后,習近平提到了試點的責任問題。“主責部門要落實主體責任,誰主管、誰牽頭、誰負責。”
試點與決策
試點是中國改革的傳統路徑,試點服務于全局也是其題中之義,但近幾年,隨著改革的推進和治理方式的變化,開始出現兩個與試點相關的論題:一、在中國發展新的背景下,是否還需要試點?要試點到什么程度開始決策?試點與決策之間如何平衡?二、在依法治國的背景下,如何處理試點面臨的法律障礙?
在試點的必要性問題上,有的學者認為,中國以前的試點,是基于在大的變革面前風險的不確定性,尤其是從計劃體制向市場體制轉化的過程中,沒人能預測中國將會遭遇什么樣的風險,需要通過試點去發現,并找到應對的辦法。而現在,市場經濟體制確立以后,中國在經濟領域不再有這樣的變革,而在政治領域尚沒有可能性,所以試點的必要性,不再像上世紀八九十年代那樣不可或缺。
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原副院長劉福垣,就持這種觀點。“現在已經到市場經濟了,我們的問題卡在哪兒,一目了然。你還‘摸’什么?”
他告訴《中國新聞周刊》,中國現在的很多改革,早已不是“第一次吃螃蟹”,因而也不需要再“摸著石頭過河”。
但試點的支持者認為,中國的改革進入深水區后,利益關系更加復雜,改革的阻力越來越大,需要通過試點把各方面的利益關系搞清楚,然后找到一個有最大公約數的解決辦法。
反對者認為,改革進入深水區后利益關系更加復雜,難度更大,這是不需要通過試點就能搞清楚的事,在這件事上需要的不是試點,而是決心。如果把重點放在通過試點找到一個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上,則這些領域的改革可能永無出頭之日。
另外,有學者認為,如果確需試點,也需要明確試點與決策之間的平衡,即試點到什么程度就應該做出決策,而不能無休無止地試點卻遲遲不做決策。
北京大學一位經濟學教授建議,應該為試點設置一個時間表,在規定的時間內,要試驗什么內容、怎么試驗、對試驗得出的不同結果怎么評估等內容,全都在上面羅列清楚,避免將試點做成了常態,也避免出現“試點時轟轟烈烈,試點后杳無音訊”的局面。
從2005年開始,國務院至少批準了12個國家級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依試驗的主題可分為6個板塊:開發開放的最多,包括浦東新區、濱海新區、深圳、廈門、義烏;統籌城鄉的有重慶和成都;“兩型”社會建設的有武漢和長株潭城市群;新型工業化有沈陽經濟區;農業現代化有黑龍江的兩大平原;資源型經濟轉型有山西省。
這些試點的很多經驗,尚沒有轉化為頂層設計。比如城鄉統籌的試點成都市,從其2003年開始試驗算起,已經走過了12個年頭,實踐出了很多的經驗,也遇到了包括制度瓶頸在內的很多困惑,試驗越往后推,就會遭遇越多的困境,其中的成本與風險,試驗者看得清清楚楚,也知道需要克服什么問題才能繼續往下走。但這些對中國彌足珍貴的試點經驗,至今尚未在頂層設計中看到。
上下互動
而試點的經驗上升為頂層設計后,還有一個與地方調適并自我調整的過程。
中山大學珠三角改革發展研究院副院長邱海雄,以廣東省為例,向《中國新聞周刊》闡述了試點與頂層設計之間的互動關系。他說,在改革開放的前20多年,廣東省各地方發展的自主性和獨立性比較大,每個地方都在試點,上級政府對地方的統籌能力比較弱,這一方面調動了地方的積極性,讓經濟飛速發展,同時也因各地的趨利性,在省內形成了各自為政甚至惡性競爭的局面。
這時候,中央和廣東省政府就有兩件事情要做,一是將廣東省各地的試點經驗進行提煉,變成頂層設計,并適之于更廣泛的領域。這是一個從地方實踐到頂層設計、進而在更大范圍內指導地方實踐的過程。另一方面,針對地方之間的無序競爭,中央和廣東省政府通過制定區域規劃,對各地的產業布局進行引導。
“國務院2008年底批復的《珠三角規劃綱要》,就是這樣的一個頂層設計。”邱海雄說。
這樣,地方試點的經驗與教訓,都成為了頂層設計的一部分。積極的一面通過頂層設計廣泛施行,消極的一面則由頂層設計予以糾正。
而頂層設計在作用于地方實踐的過程中,又可能發生一些變化。廣東曾實施“騰籠換鳥”式的產業升級政策,即將該省珠三角地區的傳統產業,轉移到省內經濟相對落后的地區,把空間騰出來培育新型產業。但這一政策在執行過程中,一些地市的主政者發現,傳統產業走了,但新興產業沒來,老“鳥”放走了,新“鳥”沒有來,最終的結果是“鳥”越來越少,GDP不斷下滑。于是,有些地方開始將“騰籠換鳥”,改成“改籠育鳥”。“就是不是把鳥放走了,而是通過調整本地的發展環境,讓原來的鳥長得更漂亮。”
《珠三角規劃綱要》的實施過程,也出現了類似的問題。該《綱要》對這一地區的產業目標是構建現代產業體系,提出要發展四大產業,現代服務業在其中排在第一位。但有的地方發現自己不適合發展現代服務業,就會對這一規劃做一些調整,仍把自己的傳統強項放在第一位,而把現代服務業甩到后面。
而這些經過調整的地方實踐一旦獲得上級政府認可,就有可能成為新的頂層設計。于是,地方實踐與頂層設計之間,就在這種不斷互動中探索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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