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公交車上與人爭吵 昏厥后猝死在座位上(圖)

最后更新:2015-05-14 23:25:15來源:東南網

  原標題:口角之后 她猝死公交車上

  雙方沒動手,警方沒立案,律師認為對方民事責任或許跑不了

女兒想替亡母討個說法

  5月10日,母親節,漳浦縣舊鎮鎮的陳曉瓊卻永遠失去了母親。令她悲嘆的是,當日母親給外婆過完母親節后,在回家路上出事,與她陰陽相隔。

  當時,在公交車上,她母親因為瑣事與人發生口角,隨后猝死在座位上。

  事發后,邊防民警到現場調查,但因雙方沒有任何肢體接觸,所以沒有立案。律師認為,如果對方的語言與死者的死亡結果存在一定因果關系,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事件】

  公交車上與人爭吵 老婦昏厥

  5月10日下午1時許,在漳浦縣舊鎮鎮漳浦三中,乘坐2路公交車的乘客很多,人擠人。“你像鬼一樣啊!”突然,在人潮涌動的人群中,一女子的罵聲顯得特別刺耳。“你最水(閩南語,意為漂亮)啊!”另一名老婦回應道。“原來,那名提著袋子的老婦女在上車時,不小心頂到了一名女子的腳,惹怒了女子。”當時在車上的乘客張先生說,上車后,老婦女在倒數第二排坐下來,而那名女子和其母坐在了前排座位。

  這對母女和那名老婦又展開“口角大戰”,2分鐘后,“那名老婦坐在椅子上,用手指著那對母女,臉發黑,說不出話了。”張先生說,老婦昏厥后,他趕緊叫公交司機停車,并報警求助。

  昏厥老婦叫鄭愛卿,今年57歲。事發后,鄭愛卿的女婿陳先生查看了當時的車載監控,基本與張先生所述一致。

  醫院門口 錯過最佳搶救時間

  鄭愛卿昏厥后,一車人都嚇壞了。張先生回憶,公交車當時離舊鎮衛生院約50米遠,就開到大門口停下來。很多乘客下車離開了,與鄭愛卿斗嘴的母女倆在現場逗留了一會,也離開了。

  張先生說,他與一名熱心女乘客沖進衛生院,向住院部值班醫生求助,“但那個醫生說自己在值班,不能離開”。張先生請了兩次,都沒請動醫生。無奈之下,司機將公交車開進衛生院。張先生第三次去請,才將醫生請到了公交車里。而此時,鄭愛卿已經在公交車里呆了10分鐘左右。

  據一名參與搶救的醫生表示,鄭女士昏厥后4分鐘是黃金搶救時間,當時值班醫生上車查看時,鄭女士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征,經過一個多小時的搶救后,最終宣布死亡。

  【調查】

  死者有心臟病

  兩天多過去了,家人給鄭愛卿在舊鎮的家中設了靈堂。鄭愛卿的女兒陳曉瓊說,父母都隨她在漳浦縣城居住,當日因是母親節,父母便回舊鎮鎮老家,給她89歲的外婆過母親節。當日中午,母親買了些蝦準備回縣城,而父親想等漁船回來再買些海鮮,于是騎摩托車先將母親送往漳浦三中站坐公交車。沒想到,離開不到10分鐘,母親就出事了。

  陳曉瓊介紹,前年,母親因心臟不好,曾做過射頻消融手術,不過,在事發前一個月,她帶母親去醫院復診,醫生告訴她,母親心臟恢復得不錯。

  解放軍第175醫院心血管內科副主任竇燕表示,死者生前曾做射頻消融手術,說明她曾患有心律失常,但此次猝死,是否由心律失常引起,或者心腦血管意外所致,不能確定。但不論是何種原因引起,可以肯定的是,死者發病后,錯過了黃金4分鐘的搶救時間。

  事發后,舊鎮邊防所民警趕到現場調查,因為當時雙方都沒有任何肢體接觸,所以并未立案。不過,該所教導員武曉波稱,邊防所正積極尋找兩名當事婦女。

  說法

  不屬于刑事犯罪

  福建信海律師事務所賴麗娜表示,由于本案發生在公交車上,陌生人之間,這對母女并不認識死者,對死者的身體狀況亦無從得知,主觀上應當沒有犯罪的故意,初步判斷應當不屬于刑事犯罪。

  但由于其在吵架過程中使用了一些刺激性語言,而這些語言與死者的死亡結果可能存在一定的因果關系;如相關部門鑒定后確實存在因果關系,這對母女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至于賠償多少及其份額,應當以相關司法部門的鑒定為依據。

  同理,上述醫院的行為如果與死亡結果有一定的因果關系,也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短評

  多一點寬容

  擠公交碰到腳,多大一點事?怎么就吵了起來,你來我往,不斷升級,最終讓一個人付出生命的代價。“路怒”,近期以來,該詞成為網絡中的高頻詞,各種因道路交通小摩擦引發的口角甚至肢體沖突屢見報端,引人深思。漳浦的這起路上事件,更讓人扼腕嘆息。

  公共場合,發生一些小擦小碰在所難免,如何不讓這些小矛盾升級為大問題呢?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寬容,只要多一點寬容,有一方讓一讓,問題就可能瞬間化解。“對不起!”“沒關系!”如果首先說出口的是這些,事情的發展將是另一種態勢了。

  逝者不再,愿親人節哀。但教訓慘痛,閱者宜警醒。 (海峽導報記者 郭欽轉 林曉琪/文 張偉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