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管委會成立

最后更新:2015-06-19 23:29:47來源:澎湃新聞
澎湃新聞記者 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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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中國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管理委員在北京成立。
 
       受船舶油污損害的受害者將有望獲得更充分的賠償。
 
       6月18日,中國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管理委員在北京成立,為船舶溢油事故海洋污染修復和受害人賠償提供資金支持。截至5月30日,中國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已累計征收人民幣31816.34萬元。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委員會成立會議現場了解到,中國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管理委員會由交通運輸部、財政部、農業部、環境保護部、國家海洋局、國家旅游局以及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等9家單位組成,負責處理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的具體賠償或者補償事務。
 
       據統計,1973年至2013年,中國沿海共發生船舶溢油事故3170起,總溢油量約42822噸,其中溢油量50噸以上的重大溢油事故90起。近年來,大連7.16管線爆炸溢油、蓬萊19-3溢油、青島中石化11.22爆炸溢油等事故都對海洋環境造成嚴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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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部副部長何建中向澎湃新聞表示,建立中國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這一政府專項基金,最基本的意義是更好保護海洋環境。近年來,隨著中國經濟快速發展,石油運量不斷增加,油輪尺度日益大型化,船舶發生水上溢油事故的風險度越來越高,給海洋環境帶來非常大的威脅
 
       “按照國際通行的污染者付費原則,需要建立基金制度積極進行海洋修復和保障受害人利益。”何建中說,按國內法律規定,船東的賠償均為有限責任,所以船舶油污損害的受害者往往得不到充分賠償,對于生態修復、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造成極大不利影響,基金的建立為賠償的落實提供了有效保障。
 
       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危管防污處副處長董樂義介紹,1999年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明確規定按照船東和貨主共同承擔風險的原則,建立船舶油污保險、油污損害賠償基金制度,為建立國內油污基金提供了法律依據。
 
       2012年,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交通運輸部下發《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并于同年7月1日起開始征收,標志著中國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正式建立。董樂義說,從2012年7月1日至2015年5月30日海事管理機構已累計征收人民幣31816.34萬元。
 
       “但由于之前管理機構尚未成立,這些資金一直沒有投入使用。”董樂義說,新成立的管理委員會將根據油污實際造成的損害,結合具體的理賠標準,決定給予油污受害人賠償或補償的金額。委員會秘書處已于2014年7月初步完成對全國船舶油污事故的摸底統計,目前大約有14起油污事故可能需要動用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進行賠償或補償,涉及金額1.655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