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氣法修訂草案通過:突發環境事件應及時監測并公開

最后更新:2015-08-29 21:31:22來源:澎湃新聞記者 邢丙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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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9日,天津濱海新區,工作人員拿著檢測有毒氣體的儀器。 CFP圖
 
8月29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閉幕會表決通過了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其中增加規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對突發環境事件產生的大氣污染物進行監測,并向社會公布監測信息。本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稱,有些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目前,我國安全生產事故引起的突發環境事件頻發,有的對大氣環境造成嚴重污染,本法應當明確相應的應急機制,及時公布大氣污染物的監測信息。
 
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增加一條,規定:發生造成大氣污染的突發環境事件,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相關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規定,做好應急處置工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對突發環境事件產生的大氣污染物進行監測,并向社會公布監測信息。
 
有些常委會組成人員還建議在修訂草案三次審議稿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環境信息公開制度,保障公民獲取大氣環境信息的權利。
 
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明確:一是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執行情況應當向社會公開。二是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建設對大氣環境有影響的項目,應當依法公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