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媒體陸續報道審批難事件 房管部門占比超3成
最后更新:2015-05-14 23:24:17來源:法制晚報總理點名批“你媽是你媽”后 各地媒體陸續報道審批難事件 其中房管部門超3成
一周曝光28起“奇葩證明”
浙江諸暨一市民為了補辦一張火化收據證明他母親被火化,他在4年間跑了8趟殯儀館仍未能成功。當地鎮政府回應稱,已簡化程序,幫助當事人解決問題。
5月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李克強總理曾對“你媽是你媽”的奇葩證明表示,“這怎么證明呢?簡直是天大的笑話!”其實,類似“奇葩證明”并不少見,據法制晚報統計,自國務院常務會議召開后,一周來各地至少有28起“審批難”事件曝光,廣泛涉及房管、社保、教育、公安、房產、計生、民政等15個政府部門。
專家認為,根本癥結在于行政部門、辦事機構搞官僚主義,是權利濫用的表現。
內容 多證明親屬關系 涉15單位
據公開報道整理,近期至少曝光28起“奇葩證明”事件,其中,證明親屬關系的有11起,所占比例超三成。除了“證明你媽是你媽”,“證明我女兒是我女兒”、“我爸是我爸”也陸續被媒體報道。除證明親屬關系外,死亡證明也有6起,占21%。
在這28起事件中,涉及15個單位,包括:房產局、土地局、民政局、公安部門、社保部門、計生部門、氣象局等。
據《人民日報》4月8日報道,落戶北京的陳先生一家準備出境游,需要明確一親人為緊急聯絡人,他想到自己親媽。問題來了:他需提供他母親是他母親的書面證明。可父母在江西老家的戶口簿,早就沒了陳的信息。更奇葩的是,陳先生向旅行社交了60塊后,就不用再證明了。
“對公民來說,生活中是需要一些證件的,但不能把它弄得越來越繁瑣。法律規定的一些重要證件是需要的,那么其他的就應該由公民自行決定。”國家行政學院教授許耀桐教授說。
部門 買賣、繼承房屋 占比超3成
其中,與房產相關的最多,有10起,占比近三成,這些事件中多數是涉及房屋買賣、繼承、轉讓等。
年近七旬的沈陽市民何荔枝,因為房屋繼承,需要一份23年前去世的公婆的死亡證明,走上了長達7個月的“辦證之旅”。
“2013年下半年,我家房子動遷,當時房證上寫的是老伴的名字。2014年1月老伴突然去世。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說,這種情況得去公證處改名才能辦理回遷房的房證。”何荔枝說。
何荔枝來到沈陽市皇姑區公證處,工作人員說,房子過戶的辦理需要何荔枝提供老伴的死亡證明、老伴父母的死亡證明、單位職工登記表、結婚證原件、子女放棄繼承房產等相關材料。其他的都還好辦,就是開老伴母親的死亡證明讓何荔枝飽受折騰。
何荔枝的公婆是1992年去世的,時間已久。為此,她先后找到和平區西塔派出所、當地社區警務大隊、殯儀館、疾控中心等單位,一直沒辦下證明。
“為啥非得要一個去世了20多年老人的死亡證明?”何荔枝想不通。
此事經當地媒體曝光之后,西塔派出所決定“特事特辦”,在何荔枝老人的侄女、孫女和一名老鄰居的兒子在場做筆錄的情況下,為何荔枝開具了公婆的死亡證明。
變更房產證確實需要死亡23年的公婆的死亡證明嗎?這是不是工作人員故意刁難?
南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李曉兵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公證處出具的是繼承公證用來證明繼承人是誰,因此所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證明材料都不能少。而配偶、子女、父母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所以何荔枝想要繼承丈夫的房產,必須出具丈夫父母的死亡證明。
遭遇 6人在辦證過程中多次碰壁
法制晚報記者統計發現,28起“證明”事件中,至少有6人在辦證過程中多次碰壁,其中房產局、民政局均有2起,并且有些證明顯得有些不近人情。
西安的趙女士因賣房被告知需開無婚姻登記記錄證證明,隨后的一周內,在她跑了5個單位,開出的5份證明,并且寫了份承諾書后才辦理了房屋買賣手續。
咸陽一市民也遇到了讓他啼笑皆非的奇葩證明,他的車輛在大風中被樹木刮倒,理賠時被告知需開具“風力氣象證明”。然而更讓他想不通的是,辦理證明氣象局要求收取600元的費用,并且還能“講價”,辦證的工作人員表示,“如果覺得600元貴,咱們可以再商量。”
“廣州有一個政協常委,就此做了調研,一個公民一生要辦103個證件。從這里就看出,政府管的太寬了,有些東西就無需證明。”國家行政學院教授許耀桐接受法晚采訪時說,有些辦證難的問題,實際是人為制造的。“一部分公務員的作風不正,不管是否有用,都想耍下威風,這是典型的官僚主義、形式主義。為了顯示這個衙門很深,樹立威信。”
許耀桐表示,另一方面,辦證即意味著“設門檻,多收費”。
探因
信息共享壁壘重重
據了解,在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中,證明作為重要前置條件,是維護權益、主張利益不可或缺的重要依據。但由于時間久遠、不可抗因素出現以及一些個人原因,有些證明獲取存在很多現實障礙。再加上我國對證明類文件要求多、數量大、適用范圍廣,給老百姓增加了很大的負擔。
以“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為例,從2004年開始,該證明由民政部門開具。民政部門開出的“單身證明”最后都有一句話,即“本證明只表明當事人在本婚姻登記機關所轄范圍內目前無婚姻登記記錄”,據《華商報》采訪,按民政工作人員的話說,這個證明根本無法證明當事人的婚姻狀況,沒有實際意義。
但近幾年來,單身證明開出量卻呈上升趨勢,其中80%以上被用到了個人房屋買賣、繼承過程中。
另外,據新華社報道,造成“證明難”一個重要原因是部門之間信息交流共享壁壘重重,為了辦一個證明,需要辦更多證明。據了解,目前不同部門間在信息等級系統建設方面存在差異,很難兼容,并且很多部門出于自身利益考慮不愿共享信息,導致公民信息多頭管理,信息難暢通。
專家建議
依法追責拆辦證“迷宮”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對此表示,國務院從去年開始就一直在強調權力清單問題,政府部門的權力清單必須向老百姓廣而告之,明確哪些是政府該管的事,哪些是不該管的事。
竹立家還表示,現在各種奇葩證明越來越多,是一些公共機構對老百姓不信任的表現,公共機構是要服務于老百姓的,但現狀卻是有些機構在為難百姓,這個問題也必須引起重視。
天津社會主義學院社會學所所長張寶義建議,對于公民重要檔案的保存,應該延長保存期限或者直接設定為永久保存檔案,并逐步實現電子檔案管理,引入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統,一次登記隨時可查,及時更新,避免零碎證明給百姓帶來消耗。同時,對一些重要證明,個人也應該更為妥善保管,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吉林省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付誠建議,應該打破政府各職能部門之間的信息壁壘,建設信息共享平臺,優化證明流程,采取更科學更多元的證明方式,避免老百姓為各種證明四處跑腿。
北京市委講師團顧問劉景山表示,對于個別部門不愿割舍利益不想承擔責任的,要依法追責,這樣才能拆掉讓百姓處處碰壁,找不到出口的辦證“迷宮”。
許耀桐對法晚記者表示,“對公民來說,是需要一些證件的,但是不能把它弄得越來越繁瑣,不再讓類似笑話上演,就要簡化這些程序。對于法律規定的一些重要證件是需要的,那么其他的就應該由公民自行決定。”


故宮三百年銅缸被情侶刻字“秀恩愛”:已報警
銅缸右側的兩個銅環把手之間,刻著一個愛心桃,愛心桃...
東方中文網:看東方 觀天下
東方中文網(http: dfzw net )簡稱東文網,是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