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欲繼承房產需證明亡夫的姐姐已死

最后更新:2015-05-14 23:25:01來源:法制網

  日前,證明“你媽是你媽”話題成為網絡熱點,備受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而江蘇省泰州市市民祁慧也遭遇了同樣的困惑。丈夫因病去世,為了繼承丈夫的房產,她缺少一份丈夫二姐的死亡證明。然而,二姐早已于30多年前就去世,且自去世后兩家亦再無聯系,她甚至都沒有見過二姐的面,所以一直未能辦妥房產繼承過戶手續。

  獲悉情況后,江蘇省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城東派出所立即安排民警多方走訪、調查核實、收集證據,最終協調社區幫她出具了證明材料,歷時一個多月。5月12日,祁慧如愿拿到了房產繼承公證書。

  苦惱:丈夫去世 房產難以繼承過戶

  4月6日,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城東派出所戶籍窗口來了一位中年婦女,神情焦急而疲憊。她叫祁慧,今年56歲,求助民警幫助出具一份早在30多年前就已去世,與她素未謀面的二姑姐高網蘭的死亡證明。而民警翻閱了所有的檔案資料,始終未能找到高網蘭的死亡注銷手續。

  事情先從祁慧現居住的蓮花四區單元房(面積84.44平方米)說起。祁慧丈夫高文林于2011年因病去世,由于高文林生前沒有立過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因此房產應由祁慧、兒子和公婆張桂英共同繼承。丈夫去世后,祁慧想將房產權變更為她和兒子。2013年1月,祁慧的婆婆張桂英簽訂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13年8月,93歲高齡的張桂英因病去世。按照遺產繼承法,又產生了新的問題。因為老人所簽的放棄繼承聲明書沒有形成正式的公證書,只有在所有的繼承人確認該文書真實、無異議的情況下,公證處才能以此為依據確認張桂英對高文林的遺產放棄繼承,從而為祁慧母子出具繼承權公證書。

  應公證處的要求,張桂英所有子女一一在放棄繼承聲明書上簽了字,而去世30多年的二女兒高網蘭也需要出具死亡證明。

  迷茫:真相難尋 姑姐已故30多年

  據調查,祁慧嫁入高家時,高網蘭就已過世。如果不是因為家里的房產要繼承過戶,哪有人會想到她。而高網蘭雖已婚嫁但未生育,后來她的丈夫又重新組建了家庭,斷絕了來往。

  為了查清高網蘭的下落,祁慧在跑了民政、街道、律師事務所等多個部門后,甚至連火葬場的火化記錄都一一查遍了,但終究一無所獲。由于歷史原因,公安機關也查閱不到高網蘭的任何資料,就像憑空消失了一般。

  迫不得已,祁慧這才來到派出所,向民警求助。祁慧的遭遇深深打動了民警。檔案民警王程、社區民警姜亞濤分別深入祁慧、高網蘭曾經工作過的單位或家中走訪核實,力爭幫其辦理過戶所需的手續材料。

  查無此人,就從原住址所在地查起。經了解,高網蘭曾在原泰縣漁場工作過,民警據此在全市戶籍遷移底冊中,發現了一個極有價值的線索――漁場原址已變更為如今的碧桂園小區。

  圓夢:柳暗花明 如愿拿到過戶手續

  碧桂園小區始建于2008年,現有常住人口3400余人。社區民警姜亞濤挨家挨戶幾乎跑遍了所有社區,但無人知曉高網蘭這個人。

  從拆遷安置戶查起,細心的民警沒有氣餒。獲悉原泰縣漁場拆遷后部分老職工被安置在泰漁新村后,姜亞濤隨即驅車趕到現場,終于查清高網蘭的生前和去世情況。

  據當年曾經跟高網蘭共過事的漁場職工王正寶、沈阿根兩位老人反映,高網蘭系婚后不久因瑣事上吊自殺的。至此,高網蘭的死亡事實得到了證實。

  那么,高網蘭的戶籍信息緣何沒有任何登記?經過調查,民警一并查清原因。原來,高網蘭死于1978年,而當時家人并未注銷死亡戶口。到了80年代的人口普查,也未登記到高網蘭的相關信息,從而導致高網蘭的戶籍資料憑空消失。

  按照規定,沒有高網蘭的戶籍信息,公安機關就不能注銷戶口,因此派出所還是無從出具她的死亡證明。繼而,民警又聯系了經辦此事的公證員,最終決定由社區出具證明。通過與碧桂園社區干部溝通商榷,最終為祁慧出具了高網蘭的死亡證明。記者馬超 本報通訊員馬洪建 王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