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2016年起統一城鄉基本醫保 農民待遇將提高
最后更新:2015-10-25 21:39:33來源:澎湃新聞記者 姜麗鈞
從2016年元旦起,上海統一城鄉基本醫保。 CFP 資料圖
從2016年元旦起,上海市民無論城鎮戶籍還是農村戶籍,都可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這也是上海在2015年年初提出的實現基本社保制度城鄉統一的10項舉措之一。
澎湃新聞記者(www.thepaper.cn)10月25日了解到,隨著政府投入加大,上海市民的醫療保障水平將有進一步提高,尤其是農村居民待遇將有明顯提高。
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個人繳費標準統一
為適應社會保障體系和城鄉一體化發展,經上海市委、市政府決定,上海將于2016年1月1日起實施《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建立城鄉居民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現了對象范圍、籌資標準、待遇水平、經辦服務的“四個統一”。
在對象范圍方面,《辦法》搭建了統一的參保平臺,破除城鄉戶籍限制,未參加上海職工醫保等其他基本醫療保險的本市市民,不再區分城鎮戶籍和農村戶籍,均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辦法》明確,上海將繼續加大財政補助力度,提高了對城鄉居民醫保的總體籌資標準,特別是加大了對農村居民的補助水平,從原來的人均籌資不足2000元提高到3000元以上,與城鎮居民保持一致。同時,統一了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個人繳費標準。為確保廣大農村居民應保盡保,各區縣政府及村集體經濟將對農村居民個人繳費給予適當補貼。對城鄉居民中的“低保”對象、重殘人員以及高齡老人,政府相關部門也對他們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統一的補助。
隨著城鄉基本醫保的統一,2016年的個人繳費標準不再區分城鄉,按照年齡等分為四檔,70歲以上人員為340元,60到69歲人員為500元,19到59歲人員為680元,而中小學生和嬰幼兒個人繳費統一為100元。
城鄉居民的醫保待遇將進一步提高
隨著《辦法》實施,上海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將進一步提高,尤其是農村居民獲益更多。在住院費用方面,《辦法》提出,農村居民住院費用不再設最高支付限額,原來新農合住院費用一旦超過12萬元,就不能再結算醫藥費了,而實行城鄉統籌后,超過12萬元的住院費用還可以按照規定比例結算。
農村居民各級醫院的住院支付比例也有所提高,特別是三級醫院的醫保支付比例比原來提高10%-20%,農村居民進城到大醫院看病的負擔更輕了。其中,對城鄉居民個人負擔較重的重癥尿毒癥透析治療、腎移植抗排異治療、惡性腫瘤放化療、部分精神病治療等四類疾病,《辦法》規定可由大病保險資金按規定再報銷50%。通過以上調整,與原來相比,農村居民與城鎮居民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的實際報銷水平都超過了75%。
在門診費用方面,農村居民取消了原5000元的封頂線,不設最高支付限額,城鎮居民一、二級醫院的醫保支付比例提高了5%,19-59歲城鎮居民的門診起付標準從原來的1000元下調到500元,降低了500元。城鄉居民在村衛生室就醫,不再設起付線,醫保直接按80%的比例支付。
此外,2016年起,上海農村居民也將實現持卡就醫、實時結算,農村居民通過轉診到二、三級醫院就醫將不再墊付醫療費。全市1300多家村衛生室全部納入醫保結算,村民們可以足不出村就近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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