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離婚官司打得歡 半路殺出個討債表妹

最后更新:2015-05-14 23:58:24來源:金陵晚報

  表嫂起訴表哥的離婚官司尚在進行中,表妹卻突然站出來狀告表哥、表嫂,要他們歸還5萬元借款。庭審中,表哥點頭認賬,表嫂卻拒不認賬,還稱這對表兄妹玩弄虛假訴訟,出陰招,目的卑鄙。

  到底這對表兄妹葫蘆里賣的是什么藥?

  昨日,鼓樓法院以“事實虛假、存有故意”為由,判決駁回了表妹的訴請。不僅如此,主審法官還當庭表示,該判決一旦生效,法庭將對表妹施以處罰。

  □金陵晚報記者 陳菲 通訊員 李自慶

  夫妻離婚

  半路殺出討債表妹

  31歲的殷娟是南京人,在某醫藥技術公司上班,與許強系表兄妹關系。2013年9月,張蕾一紙訴狀將許強告上法庭,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要求離婚。但同年12月,法院判決駁回了張蕾的訴求。次年7月,張蕾再次提起離婚訴訟,隨后,案子進入審判程序。

  然而,就在表哥、表嫂的離婚官司正打到關鍵時刻,殷娟突然將二人告上了法庭,要求二人歸還當初用于婚慶的5萬元債務。她提供了其名下的一張銀行卡賬號明細作為證據,其中記載著2012年10月22日11時許支取5萬元。殷娟稱,她取出的這5萬元,當日就借給了許強,當時并沒有立字據,但2014年8月15日,許強補打了一張借條給她。

  案件審理中,對于這筆債,許強連連稱是。但是,張蕾卻堅決否認,且堅持認為,殷娟的起訴是與許強私下串通好的,二人虛構事實,目的就是在離婚中多騙點錢。

  弄虛作假

  表兄妹聯手騙錢

  為弄清事實,法院展開徹查,結果發現,殷娟追討的這5萬元,實為其當日整存整取的5萬元,連同利息78.6元直接轉存于同賬號的活期存款,并于當日下午分兩次各取出1萬元,兩天后又取出3萬元。

  另查明,張蕾首次起訴離婚時,許強未提及向殷娟借款一事,而是陳述向崔某借款20萬,并將其中的10萬元用于婚禮酒席。到了2014年9月,張蕾第二次起訴離婚庭審時,許強陳述當初婚慶費用為8萬余元,其中6萬元系向朋友張某所借。

  對于法院查清的事實,殷娟雖堅持許強向其借了5萬元,但由于其提交的證據與法院查明的事實大相徑庭,故在法庭上顯得既被動又尷尬。而許強目睹這未曾料到的一幕,亦是有口難辯。

  昨日,鼓樓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宣判,法院認為,殷娟稱借給許強的5萬元,系來自于2012年10月22日上午的一筆等額取款,銀行賬戶明細顯示,該事實不僅不成立,反而證明其故意虛假陳述的事實。許強認可這筆5萬元,但其陳述卻自相矛盾,無法自圓其說。

  據此,法院認定殷娟的起訴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屬虛假訴訟,理應承擔對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綜上,法院判決駁回了殷娟的起訴。

  宣判結束后,主審法官還當庭表示,待該判決生效后,法院將依法對制造該起虛假訴訟的原告殷娟施以處罰,以維護法律的嚴肅性。

  (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與離婚案關聯的

  虛假訴訟案多發

  據評審法官戎建生介紹,因離婚訴訟涉及財產分割及夫妻共同債務分擔,近年來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中,一方當事人為了己方利益,串通他人告自己,人為炮制夫妻共同債務的虛假訴訟現象,呈多發態勢。對于這個現象,戎審認為,對制造虛假訴訟者,除根據性質的嚴重程度,施以必要的行政或刑事手段處罰外,還應借助裁判文書上網的形式,對玩弄虛假訴訟者以公開警示,同時要借助各地正在建立和完善的誠信系統,將炮制虛假訴訟者的不良記錄載入其中。

  戎審提醒廣大市民,離婚訴訟中關聯的虛假訴訟,往往由涉案一方串通他人來提起訴訟,本案中殷娟便擔當了這一“馬前卒”角色,這是十分可悲的。受人指使并利用法律玩弄虛假訴訟者,弄不好就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殷娟將為此付出代價就是典型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