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別搞小動作 司機開車時撿導航儀致兩乘客死亡
最后更新:2015-05-14 23:59:09來源:揚子晚報揚子晚報訊(通訊員 萬慶松 蘇天 記者 郭一鵬)本報曾刊登了《導航從擋風玻璃脫落,他伸手去撿造成翻車致兩人死亡,他將被判刑》一文,講述了司機蔡某今年1月份從南通組織4人去河南打工,駕車途經滬陜高速南京段時,他伸手去撿掉下的導航儀,結果失控翻車,導致兩名乘客死亡。記者昨日從高速八大隊獲悉,蔡某因積極賠付取得死者家屬諒解,獲緩刑2年6個月。
2015年1月21日上午8時44分,南京高速八大隊接到報警稱,一輛南通籍小車在G40滬陜高速寧揚段翻車。接報后,高速交警迅速前往現場,只見一輛黑色的“現代”轎車翻了個底朝天,中心隔離欄桿也被撞斷。急救人員趕到后,車上一名中年男子被確認死亡,另三名傷者則被火速送往醫院搶救,盡管如此,還是有一人因搶救無效死亡。
經調查,“現代”車駕駛員蔡某系一小工頭,聯系到了河南周口一個小裝修工程,于是召集了4人組成小裝修隊前往,掙筆錢正好回家過年。1月21日上午8點多,蔡某駕車從南通上了G40滬陜高速,準備經G36寧洛高速前往河南周口,由于線路不熟,他就使用了導航儀。行經事發地點時,吸盤式的導航儀突然從前擋風玻璃掉了下來,蔡某本能地就伸手去撿,探身的過程中,車輛失控撞上了中心護欄,之后又翻到了對向車道。蔡某和副駕駛從車內爬了出來,后座3人被卡在車內,最終導致兩人死亡。
面對2人死亡的嚴重后果,蔡某流下了悔恨的淚水。蔡某家庭并不富裕,每年都出來打工,還要供一個孩子上大學。而同車死亡的兩人更是上有老下有小。5月7日,南京市六合區人民法院最終作出判決:被告人蔡某違反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事故致兩人死亡,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鑒于事發后主動報警,歸案后如實供述,并能夠積極履行賠付義務取得諒解。判處蔡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六個月。
警示
1、彎腰撿拾東西:有些駕駛員喜歡在前擋風玻璃下面或副駕駛位置臨時擺放物品,遇剎車時,物品掉落,如果在駕車過程中彎腰撿拾,極易引發事故。
2、抽煙、吃東西:有這些行為時,司機單手握方向盤且分心,一旦遭遇突發狀況,很容易引發車禍。
3、與朋友嬉鬧:朋友或家人在車上時,駕乘人員難免會聊聊天或開幾句玩笑,高興時甚至還會打鬧幾下,這樣開車是非常危險的。
4、打電話發微信刷微博:現在有不少司機喜歡邊開車邊發微信、刷微博。另外,有的駕駛員覺得使用藍牙耳機,就不影響駕駛,其實這樣同樣會分心。
5、將手臂探出車外:一些男司機駕車時經常把手臂探出車窗外。如果在駕駛中遇到緊急情況,往往不能做出正確的應急動作;車輛交會時還可能被別的車刮蹭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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