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男子身份遭冒用“被服刑”3年,警方糾錯并致歉

最后更新:2016-05-19 00:46:10來源:澎湃

一份被告人身份信息“均自報”的判決書,讓無辜的湖南衡東縣人陳俊杰成了“罪犯”,犯罪紀錄也被錄入他的戶籍檔案中,這讓他困惑不已。5月18日下午,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向媒體通報稱,警方目前已經啟動糾錯程序,并對因錯誤信息給陳俊杰帶來的困擾表示歉意。
 
陳俊杰告訴澎湃新聞(www.thapaper.cn),他當天下午去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協助調查此事,在場民警當面對他說“對不起,給你的生活帶來困擾”。他因為怕戶籍檔案中的犯罪記錄影響孩子6月份升學,要求警方10天之內撤銷該犯罪紀錄,民警回復稱“會盡快辦理”。
 
番禺警方出具的《通報事主陳某身份被人冒用調查情況》稱,針對有媒體反映湖南籍男子陳某(男,38歲)身份被人冒用的情況,廣州番禺警方高度重視,立即成立專案組展開核查。經查明,陳俊杰早在2015年9月15日便來到番禺區橋南派出所,反映其身份被冒用的情況,派出所也當即受理。同時,橋南派出所先后兩次向其戶籍地派出所發出《流動人員通報協查聯系單》請求協查。截至2016年4月6日,基本事實已經核實清楚。目前警方正在按程序、層級申請更正錯誤信息中。
 
通報還稱,陳俊杰已于5月18日下午來到橋南派出所協助調查。對于因錯誤信息給其工作和生活帶來的困擾,番禺警方表示歉意。警方同時向陳俊杰承諾,將加快進度,盡早幫其更正身份信息。
 
2015年,陳俊杰發現自己的戶籍檔案中出現一條犯罪記錄:2008年在廣州市番禺區搶劫,被番禺區法院判刑三年,刑期自2008年6月至2011年6月。
 
他后來發現,自己的身份被罪犯冒用了,而冒用者利用他的身份通過了番禺區公檢法的層層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