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首提“檢察監督體系” 嚴查執法司法不作為、亂作為

最后更新:2016-07-22 14:35:02來源:澎湃
7月20日,第十四次全國檢察工作會議在吉林長春召開。最高檢檢察長曹建明在會上表示,“十三五”時期,各級檢察機關要以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為契機,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司法公正為目標,完善檢察監督體系、提高檢察監督能力。
 
這是最高檢首提“檢察監督體系”。
 
曹建明同時指出,檢察機關要強化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加強對執法司法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及背后職務犯罪的監督,堅守法治的生命線。
 
5項工作機制強化檢察監督
 
“我們要結合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加快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監督體系,不斷提升檢察監督能力,更好地保證公正司法。”曹建明說,檢察監督體系是檢察機關在黨領導下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的制度體系,包括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各領域的法律規范、體制機制和工作制度。
 
曹建明指出,檢察監督體系包括刑事檢察、職務犯罪偵查預防、民事檢察、行政檢察、控告申訴檢察等5個工作機制。
 
在刑事檢察方面,要深入貫徹修改后刑事訴訟法,完善更加符合司法規律的以偵查監督、公訴、死刑復核監督、刑事執行監督等為主要內容的刑事檢察工作機制。
 
在職務犯罪偵查預防方面,要認真落實黨中央關于依法嚴格查辦職務犯罪案件的部署,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及相關司法解釋要求,完善職務犯罪偵查預防工作機制,著力提升懲防職務犯罪法治化水平。
 
民事檢察及行政檢察,則要以加強對公權力的監督為核心,健全“民事訴訟監督、支持起訴、民事公益訴訟”協調發展的多元化民事檢察工作格局并堅持行政訴訟監督與行政違法行為監督并舉,構建符合我國國情的行政檢察制度,更好維護司法公正、促進依法行政。
 
在控告申訴檢察方面,曹建明指出,要完善集信訪、舉報、糾錯、賠償、救助于一體的控告申訴檢察工作機制,提升化解矛盾糾紛能力。
 
5年查辦97名省部級以上干部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第十四次全國檢察工作會議”上獲悉,過去5年里,全國檢察機關依法查辦和積極預防職務犯罪,保持了懲治腐敗犯罪高壓態勢。
 
據曹建明介紹,各級檢察機關認真落實黨中央關于反腐敗斗爭的決策部署,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懲治預防兩手抓,5年來依法查辦了周永康、薄熙來、令計劃、蘇榮等97名原省部級以上干部職務犯罪案件;對60名原省部級以上干部提起公訴,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487億元。
 
曹建明表示,過去5年,在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檢察機關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取得重大成果。2014年10月開展專項活動以來,已從美國、加拿大、新加坡等37個國家和地區成功追捕或勸返李華波、王國強、黃玉榮、戴學民等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141名。
 
與此同時,檢察機關還完善同步了介入重大事故調查機制,嚴肅查處了天津港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深圳光明新區渣土受納場特別重大滑坡事故、河南魯山康樂園老年公寓特大火災等重大責任事故背后的職務犯罪4164人。
 
嚴查執法司法不作為、亂作為
 
近年來,頻繁曝光的冤假錯案引起了廣泛的社會關注。
 
“健全檢察環節重大冤錯案件發現報告、審查指導、督促糾正、依法賠償機制。”曹建明指出,檢察機關要嚴格執行修改后刑事訴訟法,修訂刑事訴訟規則。穩步開展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刑事審判監督。
 
曹建明強調,檢察機關要認真落實對權利的司法保障、對權力的司法監督要求,全面履行訴訟監督職責,切實維護司法公正。堅守底線,深刻吸取教訓,堅決防冤糾錯。健全和落實檢察環節有效防范、及時糾正冤錯案件機制。恪守公正立場,增強程序正義和人權保障意識,更加重視聽取當事人和律師意見,更加重視客觀性證據審查,堅決排除非法證據,強化冤錯案件源頭防范。
 
“要加強對執法司法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及背后職務犯罪的監督。”曹建明說,重點監督糾正有案不立、插手經濟糾紛、量刑畸輕畸重等問題,持續監督違法“減假暫”、判處實刑罪犯未執行刑罰、社區服刑人員脫管漏管等問題,加強對民事行政訴訟領域虛假訴訟、違法調解、違法執行、裁判不公的監督,堅決查處背后的職務犯罪并要更加注重人權司法保障。
 
此外,還要加強對刑訊逼供、非法取證的監督糾正和源頭預防,加強對違法阻礙當事人及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行使訴訟權利等行為的監督;依法嚴懲“牢頭獄霸”和體罰虐待被監管人犯罪,加強被監管人非正常死亡等監管事故檢察。完善律師權利保障和救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