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陽一豪華酒店被砸 警方遲遲作未處理

最后更新:2016-08-10 18:58:41來源: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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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廣網8月10日南陽消息(記者李凡)近日,河南省南陽市一座“準五星級”酒店歇業中遭人打砸,一樓玻璃墻與觀光電梯外墻被嚴重破壞。群眾報警后,南陽市公安局仲景派出所出警,至今未有進展,也沒有給當事人送達不予立案通知書,引發質疑。律師稱警方的處理在程序上存在不規范因素。

  記者接到舉報材料稱,在近一年間,河南省南陽市“龍鑫國際大酒店”所使用的盛唐商務苑房產,在被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期間,多次被不明身份的人員襲擾,其中一樓玻璃墻與觀光電梯外墻被嚴重破壞。

  酒店監控錄像顯示,今年6月30日8點多,有不明人員進入酒店一樓砸碎了玻璃墻,此間又有人手持鐵錘進入樓內,敲砸觀光電梯外墻。從現場監控視頻來看,當日8時50分許,三名男子進入樓內開始敲砸電梯墻,約10分鐘后,整個電梯墻被砸的破碎不堪。

  看到酒店被砸,龍鑫國際大酒店工作人員只得報警。南陽市公安局仲景派出所出警到現場拍照后即離開,龍鑫酒店稱,“至今也未見警方對此事作出任何處理。”

  該酒店相關負責人劉明說,因房屋所有人債務問題,2015年以來,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對酒店多層債務樓強制執行。此后,龍鑫國際大酒店所租用的場所開始被不明身份人員多次騷擾打砸。劉明認為,法院未保障房屋承租人(龍鑫酒店)的合法權益,未保護‘買賣不破租賃’的法律規定。”

  劉明稱,去年10月份,不明身份人士就曾強行鎖死了酒店所有出入門,砸壞電梯及制控器,趕走客人,威脅恐嚇酒店員工,堵死消防通道,導致酒店關門停業。他說,報警后,警方以雙方經濟糾紛為由不予立案處理。

  對此,河南佐勝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勇軍稱:按照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后,經審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不予立案。

  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書,并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對此案例,劉勇軍律師認為,南陽市公安局仲景派出所存在程序上的不規范。

  記者今天就此事,電話采訪南陽市公安局仲景派出所楊小寧隊長和一位王姓警官,兩人均稱,采訪需要南陽市公安局宣傳科對接。隨后記者多次撥打南陽市公安局宣傳科楊才仟科長電話,對方表示信號不好掛斷后,不再接聽記者電話。隨后,記者將相關內容以短信發給楊科長,截至發稿,楊科長表示,他了解情況再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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